案件宣判结果
4月28日下午,云南高院对杨徐邱故意杀人、强奸再审上诉一案开庭宣判,驳回上诉,维持此前再审对其作出的强奸罪判决。案件回顾
1993年3月,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发生命案,村妇阿稳在家中被杀害。案发三个月后,杨徐邱被匿名举报有作案嫌疑,还曾两次强奸同村妇女金某某。1994年4月,大理州中院一审判决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决定执行死刑。后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其死缓。2024年9月,大理州中院重审取消其故意杀人罪,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。杨徐邱不服上诉,最终云南高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后续打算
杨徐邱表示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,并委托代理律师申请国家赔偿。转载请注明来自农药资讯网,本文标题:《震惊!云南大理杨徐邱强奸杀人再审上诉案宣判,为何维持10年强奸罪判决?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